麻城市2023年企业上市工作方案
2023-04-11
为抢抓资本市场改革机遇,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企业上市挂牌步伐和后备资源培育工作,结合麻城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企业上市培育行动,按照“挖掘筛选一批、培育储备-批、培训辅导一批、上市挂牌一批”的总体思路,分层次、分梯度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力争 2023 年,新增报会企业 1家、报辅企业1家,新增“金种子”企业 2家、“银种子”企业3 家,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 1 家、四板挂牌企业 3 家、后备企业 3 家
二、主要任务
(一) 加大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力度
1. 做强做实上市后备企业库。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主自愿”的原则,重点挖掘和筛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盈利能力好的企业,分类分层建立上市后备企业库。各乡镇(区、园、场)、街道要积极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培育上市挂牌市场主体,建立分区域的上市后备企业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紧盯优势产业,培育一批产业链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建立分行业的上市后备企业库。
2.强化企业上市宣传引导。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上市办”) 要积极对接组织各类中介服务机构、监管部门专家,通过举办领导干部资本市场培训班和企业上市辅导培训班、组建企业上市专家服务团队、点对点开展上市帮扶等方式,广泛深入开展企业上市宣传辅导,帮助各地各部门。企业提升金融思维和对接资本市场的意识及能力,全年举办上市培训活动 3 场以上,营造良好的企业上市氛围。各乡镇( 区、园场 )、街道全年至少举办 2 场业务培训、上市推进会等活动,组织开展中介机构、职能部门进企业活动,指导推动企业上市。相关市直部门要主动加大政策宣传指导力度,组织开展专项培训。
3.强化企业上市后备资源梯队建设。市上市办要对后备企业资源库进行动态管理,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省“金种子”“银种子”后备库,强化跟踪培育辅导,定期组织中介机构对接,形成“储备一批、培育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梯队培育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向市上市办推荐本地本行业掌握的优质上市后备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优质的拟上市企业。
(二) 积极帮助企业排除上市障碍
1.妥善解决上市后备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开辟解决企业上市问题“绿色通道”。对企业上市需要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情况说明,各相关单位要及时依法依规办理,原则上自企业报送材料齐备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办结; 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应及时通知企业,不能出具证明文件的应向企业书面说明情况。各部门对拟上市企业报送的募投项目,要按照政策规定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出具意见;对拟上市企业出具有关检测报告、相关资格确认的,要优先快速办理。对进入上市程序的企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妥善解决其历史沿革、税费缴纳等遗留问题。
2.指导帮助企业规范发展。对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问题,相关部门要帮助企业通过补办手续予以规范和完善有关部门要支持配合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上市中介机构关于企业上市事项的访谈申请。各相关部门对在会、在审、在辅企业非重大违法经营行为要及时指导、纠正并帮助整改。对拟上市企业作出行政处罚的,相关部门要依企业申请对该处罚行为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予以认定; 如无重大事项或紧急必须事项,经企业申请,可相应取消或顺延对涉及在会、在审在辅等重点上市后备“种子”企业的监管检查、调研,
3.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按规定减免上市后备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办理资产置换、剥离、收购、财产登记过户的交易税费和其他费用。企业改制涉及产权变更过户且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的,可直接变更企业名称,免交除工本费外的其他一切费用因历史原因未办理产权证并无争议的,依法补齐产权证并列入企业资产,收费一律按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征收。上市后备企业在改制过程中的审计、资产评估、验资、公证等中介收费按国家和省规定标准的下限收取。对上市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项目所需建设用地,优先保证土地计划指标,优先办理核准预审和及时报批!优先供地。上市后备企业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对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以出让方式处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可按所在地工业用地最低价格标准核定。在改制时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确有困难的,可先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然后在2 年内分期缴清;上市成功后则须在半年内缴清。
(三) 强化企业上市政策扶持
1.落实企业上市奖励。按照省、黄冈市、麻城市三级奖励措施同步兑现上市奖励。在国内主板、科创板和创业板上市的企业,按照报辅备案登记、辅导评估验收、上市发行分阶段奖励100 万元、300 万元、600 万元。企业在境外上市并将募集资金80%转入本地、企业“买壳”或“借壳”上市并将壳迁回本地的一次性奖励 800 万元。首次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 50万元,在北交所上市的一次性奖励 300 万,成功转主板、科创板和创业板的按上市奖励政策补足差额部分。对在四板股改挂牌的企业,给予 30 万元的奖励。
2.加强金融信贷支持。建立“专精特新”企业金融“白名单”机制,对纳入“专精特新”企业名单的企业实行 100%对接定期举办企业融资对接会,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上市后备企业给予资金支持。支持政策性担保机构优先对上市后备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服务。鼓励政策性贷款产品优先支持上市后备企业。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担保贷款,按 50%的比例收取担保费。
3.支持企业直接融资。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到新三板挂牌鼓励小微企业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 四板 ) 挂牌融资。支持企业开展直接融资,对以非 IPO 方式直接融资 2000 至 5000 万元的给予 10 万元奖励,超过 5000 万元的给予 20 万元奖励; IPO 方式融资额过3 亿元且80%以上在我市继续发展的给予 100 万元奖励,融资额过 5 亿元且 80%以上在我市继续发展的给予 200 万元奖励。
4.加强专项政策扶持。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各类涉企类改革创新试点示范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上市后备“金种子”“银种子”企业。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优先纳入“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并积极推荐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符合产业政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纳入市级重点项目清单,及时跟踪项目建设进展。
5.实施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的指导意见》 (麻政发 [2014] 9 号) 有关支持政策对小型微型企业在改制中,资金周转确有困难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税务部门审批,可以延期缴纳税款。对拟上市的重点后备企业在上市自查阶段非主观故意造成补缴税款的,不征收滞纳金,并免予处罚。
6.加强招投标采购支持。积极支持上市后备企业参与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中需使用的设备、材料等物资招标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小额采购项目 (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 ) 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超过前述金额的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参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给予报价 10%至 20% ( 工程项目为3%至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调整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附后 ),各成员单位要将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制订计划、抓好落实。要加强联系配合,信息互通,形成工作合力。将上市工作经费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组织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领域专家成立企业上市专家咨询专班,为企业上市提供智囊服务。
(二) 压实工作责任。做实市领导包保上市后备企业制度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实行“一对一”包保服务,全程跟踪服务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改制、辅导、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 ( 区、园、场 )、街道和相关市直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企业上市工作队伍建设,指定专人负责,把企业上市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相关产业培育,要主动承担推动企业上市工作任务,明确 1名干部作为联络人,强化工作协同。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指导支持上市后备企业规范发展,帮助企业开具合规证明。
(三) 强化考核督导。要将上市工作纳入重点督查范围,不定期对各乡镇 (区、园、场 )、街道和相关部门开展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作为考核评优的依据。对在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及敷衍应付、推诿拖延的,将倒查责任,从严问责。
附件:
1.麻城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2023 年麻城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3.2023 年乡镇(区)、街道资本市场建设目标分解表
4.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包保表
5.重点上市后备企业问题清单
文件下载:
麻办发【2023】7号关于印发《麻城市2023年企业上市工作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