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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助企纾困政策汇编——“专精特新”类

2023-01-06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党委政府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和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惠企政策激励作用,助力企业用好用足各项政策,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麻城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组织专班,整理汇编了2023年(1-5月份)以来国家、湖北省、黄冈市和麻城市出台的有关融资支持、税收优惠、要素保障支持及专精特新、技术改造、高新技术企业、工业企业进规、两化融合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供企业学习查阅。

本汇编将及时收录各级各部门出台的最新惠企政策,持续动态更新。收录的所有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均来源于政府网站,如有疏漏,请以正式文件和相关部门解释为准。以下是“专精特新”类相关政策:

 

一、事项名称:

“专精特新”类项目

(一)“专精特新”政策历程

专精特新,即“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新颖化”。

2011年7月工信部首次提出“专精特新”概念,随后在《“十二五”中小企业规划》中也提出将“专精特新”作为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

2018年末,工信部开展了首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

2021年7月末,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提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021年9月,北京交易所宣布设立,其核心是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

(二)《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1年1月23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统称两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简称《通知》),启动中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在“十四五”期间,中央财政将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累计安排100亿元以上奖补资金,引导地方完善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体系,分三批(每批不超过三年)重点支持1000余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即重点“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这些企业更好发挥示范作用。

主要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创新投入,加快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推进工业“四基”领域或制造强国战略明确的十大重点产业领域“补短板”和“锻长板”;二是与行业龙头协同创新、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支撑产业链补链延链固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三是促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并通过工业设计促进提品质和创品牌。另外,支持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加强国际合作等,进一步增强发展潜力和国际竞争力。

此外,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求,还支持每省每批次不超过3个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上市辅导、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知识产权应用、上云用云及工业设计等服务。其中,对于重点“小巨人”企业,还应提供“点对点”服务。

二、事项依据: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城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麻办发〔2022〕5号)第七条

三、事项内容: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奖励50 万元、20 万元;

四、适用对象:

麻城市行政区域内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五、适用时间:

2024年2月7日前

六、申请条件:

(一)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指南

1.政策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1〕79号)

2.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且属于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或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②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或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有品牌产品。

③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④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绿色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具备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潜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

(2)专项条件

①经济效益。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②专业化程度。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达70%以上: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且在国内细分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③创新能力。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下同)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④经营管理。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3)分类条件

①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及以上,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②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6%。

③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同时满足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额(实缴)8000万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经费3000万元(含)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50%(含)以上,创新成果属于本通知“二、重点领域”细分行业关键技术,并有重大突破。

3.其他说明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为3年,工信部拟组织对入选满3年的企业进行复核。

(二)湖北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指南

1.政策依据:《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推荐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通知》

2.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在湖北省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且属各市州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②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或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有品牌产品。

③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④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绿色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具备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潜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

(2)专项条件

①经济效益。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中至少有一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增长率达到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

②专业化程度。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达70%以上:主导产品在国内细分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③创新能力。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下同)1项及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④经营管理。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3)分类条件

①上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及以上,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2.5%。

②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同时满足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额(实缴)8000万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经费3000万元(含)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50%(含)以上,创新成果属于本通知“重点领域”细分行业关键技术,并有重大突破。

申请材料:

新认定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证书、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路径:

1.麻城市科经局收到黄冈通知后,通过乡镇(区、园)、街道工作群、重点企业群、微信公众号、亲清云平台等下发申报通知;

2.企业接到通知后按要求准备纸质申报资料,登录全国统一的优质中小企业评价认定申报和审核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在线上填报提交申报数据资料;

3.麻城市科经局进行线上初审,线上初审有问题的打回,并通知企业修改提交;

4.麻城市科经局通过培育平台审核通过后,线上提交黄冈进行审核,同时通知企业送交纸质资料;

5.麻城科经局收齐纸质申报资料后,向上推荐到黄冈经信局;

6.黄冈市经信局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对无异议的企业向省经信厅推荐。

7.省经信厅根据评价标准,组织对各市州推荐的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抽查,对符合条件且无异议的企业向工信部推荐。

(详见《湖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

主管部门:麻城市科经局品牌创建办

咨询联系方式:胡武达13871983380


附件下载:

助企纾困政策简编(最新版2023.5.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