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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023-10-31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全市省级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范围

青年科技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受理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青年科技创新奖的人员须在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2023年度全职在省内工作。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21年6月30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提名青年科技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4.2021年度、2022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3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5.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三、工作安排

1.申请提名。各县(市、区)科经局迅速通知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并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坚持优中选优,申报优秀项目,每个县(市、区)不少于2项。11月4日12时前,对拟申请提名的项目汇总,向市科技局提交《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单位申请提名汇总表》(电子档和纸质盖章扫描件各一份)。市直企事业单位、在黄高校院所等单位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

2.提名上报。市科技局对申请提名的项目进行汇总,将提名项目名单于11月5日前报送省科技厅。省奖励办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提名者。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的,由省奖励办发送提名号和密码。

3.提名公示。11月11日前,市科技局按照省科技厅关于科技奖励提名公示的要求对提名项目材料审查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4.网上填报。市科技局向拟提名项目发送提名号和密码,项目申请单位于2023年11月1日起在省政务服务网注册、登陆,选择省科学技术奖,凭申报密钥(提名号和密码)进入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网上填报工作务必在2023年11月17日18时前完成,逾期不受理。

5.纸质报送。各县市区科经局负责收集本辖区内申报项目的纸质档材料,2023年11月21日18时前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转化科。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一、候选人基本情况”或“一、项目基本情况”作为首页,请勿另加封面;科普类项目还需附2套科普作品。

四、有关要求

1.申报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须获得湖北省科技成果登记号;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的单位须获得“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中的登记编号。

2.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的所有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信息,涉密项目不予受理。提名书严格按照《2023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3.由于提名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加强对申报单位的指导,合理安排好提名书撰写、附件资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联系人:冉成溶;联系电话:18772398155

 

附件: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汇总表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下载:

关于组织2023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