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告公示

2023年“科技副总”工作开始了!省经信厅保障工作经费5万元!

来源:麻城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    2023-03-20

3月1日,省经信厅通知,2023年“科技副总”服务中小微企业工作开始了!


图片

此次科技副总选派工作将重点围绕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北斗、量子信息、软件与信息安全、人工智能与类脑科学、大数据和现代种业等产业,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选派300名左右科技人才,对口担任中小微企业“科技副总”,帮助解决技术难题,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培养创新人才,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服务期内湖北省将给予每名“科技副总”工作保障经费5万元(按年度、分两次拨付至“科技副总”个人账户),企业无需支付其他费用


服务时间和工作方式



科技副总”每批服务期2年。选派人员以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兼职服务企业,突出服务质效,原则上每月服务时间不少于7天。


图片

选派来源和资格条件

“科技副总”从省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选派,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01

政治素养好、专业能力强,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和服务基层意愿、能够适应基层工作环境;

02

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拥有发明专利、专利技术或科研成果,致力于创新成果产业化;

03

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04

近3年内无任何不良记录。

注意:尚在服务期内的“科技副总”不得申报。



温馨提示



选派人员的人事与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等不受影响。选派人员在服务期内工作情况和取得的科研创新成果、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价值贡献,作为其在派出单位晋职、职级、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重要依据。
选派人员促成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按技术合同标额的一定比例享受地方资助;为地方引进和举荐急需紧缺人才,可申领地方奖励;允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按规定兼职兼薪、按劳取酬。对服务成效显著的专家进行宣传推介,并适时通报表扬。


图片

选派程序和工作安排

微信公众号

小程序

联系我们

0713—2951258
回到顶部